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誰可向本所申請檔案應用?

  • 發布單位: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

一般民眾、法人、機關團體或其授權之代理人、委任人得依本所檔案應用閱覽須知之規定申請應用檔案資料。〈除限制開放檔案,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