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全部解約:如屬原契約全部解除,請勾選「全部解約」。 2.部分解約:如買受人原同時購買多戶(棟)預售屋或含1個以上專有之停車位,簽訂1份契約,並以1件預售屋買賣案件申報登錄。嗣後其中任1戶(棟)或專有之停車位解約,其餘契約仍存續,請勾選「部分解約」,並按實際情形勾選解除買賣標的、填寫數量,如屬解除建物買賣契約者,應填載原契約之標的編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