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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
結合並善用社會人力資源,鼓勵熱心人士參與地政志願服務工作,協助推動檔案維護、宣導工作。

二、 招募對象及條件
(一)基本條件:
須本於自由意願,能長期固定提供部分時間參與服務而不支領酬勞者。
身心健康,未罹患精神疾病或法定傳染病。
須接受本所檔案修護專業培訓課程輔導並通過實習訓練。
具有耐心細心者尤佳,有檔案修護專業知識者優先錄用。
(二)招募對象:
本所退休之地政人員。
一般志工:凡成年具服務熱忱與能力之退休公教人員、工商企業人士、家庭主婦、學生等。
歡迎年滿65歲之有志之士,加入本所志工行列。

三、服務範圍及內容
協助本所第3級輕微破損的檔案,或檔案上有灰塵、污泥、膠帶黏貼、破洞裂縫或水損者,進行修護處理。

四、服務時間
(一)每4小時為1班,每位志工以每週服務2班為原則;就各志工時間狀況及意願安排輪值秩序,每班2人,由本所排定輪值表,照表實施。
(二)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:上午8:00~12:00 下午13:30~17:30。

五、報名須知
凡符合條件有意願者,請親至本所五樓地籍課報名(聯絡人:蔡秀蘭),聯絡電話02-2961-1126 分機429

六、福利
提供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保險及年終座談聯誼會。

七、附則
(一)本所辦理各項檔案修護專業訓練課程,志願工作人員均應參加受訓並學習相關技能。
(二)新到任志願工作人員,由本所檔案修護專責人員帶領職前培訓,實習並了解工作性質。
(三)上級單位舉辦之志工基礎訓練,志願工作人員均應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