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節省民眾臨櫃申請各類謄本之等候時間,提供網路線上預約申請服務,民眾可配合事先規劃行程,選擇臨近各地政服務窗口領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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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時間
1.網路受理預約時間:二十四小時。
2.謄本作業處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 (例假日除外) ,八時至十二時,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。
3.各地所服務窗口領件時間:週一至週五 (例假日除外) ,八時至十七時三十分。
4.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領件時間: 每週一至週五(例假日除外)配合各區公所上下班時間。
申請人注意事項
1.受理項目:
(1)日據時期土地登記簿
(2)土地台帳
(3)民國六十五年重造前舊登記簿
(4)電子處理前人工登記簿
(5)人工描繪地籍圖
(6)藍曬地籍圖
(7)本所及跨所代理人送件明細表
(8)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
(9)信託專簿影本申請
(10)檔案閱覽抄錄複製
(11)申請指界案件
(12)原登記申請書及附件影本申請
(13)申辦本所及跨所簡易登記案件
(14)土地鑑界成果圖補發
(15)重測/重劃換狀
(16)英文不動產權利證明書
(17)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
2.本項作業係透過網路連線方式傳輸作業,若遇有網路連線壅塞、中斷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作業時,尚請見諒。
3.請依申請項目於網頁上逐欄填妥申請資料,務必填妥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各地所服務人員以電話確認,未填寫聯絡電話或無法聯絡時,無法受理申領。
4.請於接獲處理完畢之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日起算兩週內(含假日),至指定領件服務窗口領取,兩週內若無領取視為作廢,若因有事無法前來,請預先與指定領件服務窗口聯絡。
5.如有申請二次或申請謄本張數達十張以上未領取者,嗣後各地所得拒絕受理申請人以網路申請作業。
6.本作業申請之各類謄本係由地所產製,列(影)印完畢後送各工作站,預約各工作站領件者,請預估領件時間酌增一天。